≈≈晨光新材605399≈≈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4.12.03) [2024-12-03] (605399)晨光新材:晨光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1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下简称“上证路演中心”)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星期二)至 12 月 6 日(星 期五)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邮箱jiangxichenguang@cgsilane.com 进行提问。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晨光新材”)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发布《晨光新材 2024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为 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 相关情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 13:00-14:00 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栏目举行“晨光新材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4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 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证路演中心”栏目,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丁冰先生 董事会秘书:梁秋鸿先生 财务总监:陆建平先生 独立董事:杨平华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冯依樊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12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 13:00-14:00,通过互联 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星期二)至 12 月 6 日(星期五)16: 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jiangxichenguang@cgsilane.com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冯依樊 电话:025-86199510 邮箱:jiangxichenguang@cgsilan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 日 [2024-11-29] (605399)晨光新材:晨光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9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在江 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 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葛 利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 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经讨论审议,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解除限售的激 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本次激励计划对各激 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1 月 28 日 [2024-11-29] (605399)晨光新材:晨光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8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在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 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 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建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董 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 36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 33.969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8 日 [2024-11-29] (605399)晨光新材:晨光新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0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 8 号江 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5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00,921,50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4.106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丁建峰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00,697,947 99.8887 165,065 0.0821 58,489 0.029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 关 902,497 80.1470 165,065 14.6587 58,489 5.1943 于 变 更 2024 年 度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 1 对中小投资投票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伟强、吴碧玉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 [2024-10-31] (605399)晨光新材:晨光新材2024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6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化工》有关规定,将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售及收入实现情况 主要产品 2024 年 1-9 月份 2024 年 1-9 月份销 2024 年 1-9 月份销 产量(吨) 量(吨) 售金额(万元) 氨基硅烷产品 5,844.75 6,387.42 13,173.58 环氧基硅烷产品 5,098.38 5,474.58 15,734.98 含硫硅烷产品 5,818.45 5,215.88 8,596.68 乙烯基硅烷产品 7,007.61 7,244.65 11,417.50 原硅酸酯产品 8,934.32 8,450.25 10,023.48 注 1:氨基硅烷产品包含 KH-550(γ-氨丙基三乙氧基硅烷)、CG-602(N- β-(氨乙基)-γ-氨丙基甲基二甲氧基硅烷)、KH-792(N-(β-氨乙基)-γ-氨丙基三甲氧基硅烷)、CG-540(3-氨丙基三甲氧基硅烷);环氧基硅烷产品包括KH-560(γ-(2,3-环氧丙氧)丙基三甲氧基硅烷);含硫硅烷产品包括 CG-Si69(双-[γ-(三乙氧基硅)丙基]-四硫化物)、CG-Si75(双-[γ-(三乙氧基硅)丙基]-二硫化物);乙烯基硅烷产品包括 CG-171(乙烯基三甲氧基硅烷)、CG-151(乙烯基三乙氧基硅烷)、CG-172(乙烯基三(β-甲氧基乙氧基)硅烷);原硅酸酯产品包括 CG-502(四乙氧基硅烷)、CG-Si40(聚硅酸乙酯-40)。 注 2:上述产品的产量、销量为合并报表层面的统计数据。以上销售金额为 不含税金额。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主要产品 2024 年 1-9 月平均 2023 年 1-9 月平均 变动幅度(%) 售价(元/吨) 售价(元/吨) 氨基硅烷产品 20,624.25 25,068.30 -17.73 环氧基硅烷产品 28,741.91 32,310.11 -11.04 含硫硅烷产品 16,481.75 18,592.93 -11.35 乙烯基硅烷产品 15,759.90 16,542.12 -4.73 原硅酸酯产品 11,861.75 11,887.67 -0.22 注: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主要原材料 2024 年 1-9 月采购均价较上 2024 年 7-9 月采购均价环比 年同期变动幅度(%) 变动幅度(%) 硅粉 -12.51 -9.06 氯丙烯 -2.68 -3.01 乙醇 -9.17 -1.00 烯丙基缩水甘油醚 -17.01 -13.39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 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2024-10-31] (605399)晨光新材:晨光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8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 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建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基于审慎原则,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及新增部分制度,具体 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备注 1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2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3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新增 4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5 舆情管理制度 新增 上述修订后的制度及本次新增制度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实施完成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故根 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实施完成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故根 据《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徐国伟先生为本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 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三)激励对象因辞职、 被公司辞退、被公司裁员、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等原因而离职,自 离职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 予价格回购注销。”由于 4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 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条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3.042 万股。 根据《2024 年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 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三)激励对象因辞职、 被公司辞退、被公司裁员、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等原因而离职,自 离职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 予价格回购注销。”由于 2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 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条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3.00 万股。 综上,本次公司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042 万股。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将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 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徐国伟先生为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2024-10-31] (605399)晨光新材:晨光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9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江 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 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葛利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经讨论审议: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经讨论审议: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经讨论审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激励 计划(草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 年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由于 6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回购注销其未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6.042 万股。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 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基于审慎原则,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 据评标结果,监事会同意公司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2024-10-31] (605399)晨光新材:晨光新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3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于 6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后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条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6.042 万股。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13,417,780 股减至 313,357,360 股, 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 313,417,780.00 元减少 313,357,360.00 元。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悉的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 8 号 2 幢 8 楼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4 年 10 月 31 日起 45 天内(9:00-11:30;13:30-17:00(双 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冯依樊 4、联系电话:025-86199510 5、传真号码:025-87787689 6、电子邮箱:jiangxichenguang@cgsilane.com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2024-10-31] (605399)晨光新材: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5元 每股净资产: 7.04861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7% 营业总收入: 8.73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586.78万元 [2024-10-31] (605399)晨光新材:晨光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5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 8 号江西晨光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 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 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 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 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 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5399 晨光新材 2024/11/2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3、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 2024 年 11 月 26 日下 午 16:00 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 1、2 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或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信函或邮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现场登记时间:本公司股东可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 9:00-16:00 办理。 (三)现场登记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 8 号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与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 8 号 2 幢 8 楼 联系人:冯依樊 联系电话:025-86199510 邮箱:jiangxichenguang@cgsilane.com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贵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4-09-25] (605399)晨光新材:晨光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7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下简称“上证路演中心”)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0 月 3 日(星期四)至 10 月 9 日(星 期三)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邮箱jiangxichenguang@cgsilane.com 进行提问。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晨光新材”)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发布《晨光新材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 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相关情况, 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13:00-14:00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路演中心”栏目举行“晨光新材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4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证路演中心”栏目,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丁冰先生 董事会秘书:梁秋鸿先生 财务总监:陆建平先生 独立董事:杨平华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冯依樊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10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13:00-14:00,通过 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10 月 3 日(星期四)至 10 月 9 日(星期三)1 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jiangxichenguang@cgsilane.com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冯依樊 电话:025-86199510 邮箱:jiangxichenguang@cgsilan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24 日 [2024-09-03] (605399)晨光新材:晨光新材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6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 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行(以下简称“九江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九江银行 25,000 万元人民币、九江银行 5,000 万元 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九江银行定期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1 年、6 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前次授权到期后 12 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保荐机构已对此发表了同意的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17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继续进行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湖口支行定期存款。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5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2024年 3 月 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行定期存款,购买金额为 5.000.00 万元,产品期限为 6 个月。 2024 年 9 月 1 日上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收回本金合计人民币 30,000 万元, 取得理财收益合计人民币 872.5 万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理财产品及收益已归还募集资金账户。 本次具体赎回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产 预期 实际 序 合作方 品 产品 认购金额 理财起 理财终 赎回本金 年化 收回 号 名称 名 类型 始日 止日 金额 收益 理财 称 率 收益 九 九 江 银 江 行 股 份 银 1 有 限 公 行 定期 25,000.00 2023/9/1 2024/9/1 25,000.00 3.2% 800 司 湖 口 定 存款 支行 期 存 款 九 九 江 银 江 行 股 份 银 2 有 限 公 行 定期 5,000.00 2024/3/1 2024/9/1 5,000.00 2.9% 72.5 司 湖 口 定 存款 支行 期 存 款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按计划抓紧实施,在项目实施期间将会出现闲置募集资金。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1、本次理财所使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3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13.1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536.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013.2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出具(苏亚验[2020]14 号)《验资报 告》。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 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3,819.94 万 元人民币(含原项目募集资金本金 3,698.98 万元及截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现金管 理收益和利息收入 120.96 万元)全部用于投入“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 目”。详情参见 2022 年 1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 6.5 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中的36,0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建设“年产21万吨 硅基新材料及 0.5 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扣除上述 36,000.00 万元后剩余的募集资金仍用于投入“年产 6.5 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 改扩能项目”。详情参见 2022 年 4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 2024 年 6月 30日累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序号 项目 计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 入进度(%) 1 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 10,765.66 141.65 能项目 2 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 201.02 100.00 建设项目 3 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 4,007.14 108.33 4 年产 21 万吨硅基新材料及 0.5 万 250.10 0.69 吨钴基新材料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8,517.88 100.05 合计 23,741.81 42.39 注:“年产 6.5 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补 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超过 100%,系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含募集资金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结构 受托 产品 产品 预期年化 预计收 产品 收益 是否构成 金额 化安 方 类型 名称 收益率 益金额 期限 类型 关联交易 排 九江 保本 银行 定期 无 否 银行 25,000 2% 500 1年 保收 存款 存款 益 九江 保本 银行 定期 6个 无 否 银行 5,000 1.9% 47.5 保收 存款 存款 月 益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度介入,但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实际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为确保投资理财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拟采取的 [2024-08-17] (605399)晨光新材:晨光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3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5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在江西 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 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丁建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6 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5)。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期限为不超过一年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9,000 万美金(或其他等值货币),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次额度生效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授权的额度将自动失效。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本次现金管理额度自前次授权到期后 12 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作用,董事会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本次现金管理额度自前次授权到期后 12 个月内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度,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对“年产 21万吨硅基新材料及 0.5 万吨钴基新材料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延期,认为该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公司将继续实施该 项目,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4 年 12 月调整至 2026 年 12 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6 日 [2024-08-17] (605399)晨光新材:晨光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4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5 日以书 面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在江西省九 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 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葛利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所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现金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公告》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16 日 [2024-08-17] (605399)晨光新材:晨光新材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2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化工》有关规定,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售及收入实现情况 主要产品 2024 年 1-6 月份 2024 年 1-6 月份销 2024 年 1-6 月份销 产量(吨) 量(吨) 售金额(万元) 氨基硅烷产品 3,854.36 4,320.18 9,143.03 环氧基硅烷产品 3,286.56 3,319.17 9,852.06 含硫硅烷产品 4,112.49 3,600.64 6,029.48 乙烯基硅烷产品 4,715.11 4,656.33 7,324.44 原硅酸酯产品 5,514.57 5,344.24 6,381.59 注 1:氨基硅烷产品包含 KH-550(γ-氨丙基三乙氧基硅烷)、CG-602(N-β- (氨乙基)-γ-氨丙基甲基二甲氧基硅烷)、KH-792(N-(β-氨乙基)-γ-氨丙基三甲氧基硅烷)、CG-540(3-氨丙基三甲氧基硅烷);环氧基硅烷产品包括 KH-560(γ-(2,3-环氧丙氧)丙基三甲氧基硅烷);含硫硅烷产品包括 CG-Si69(双-[γ-(三乙氧基硅)丙基]-四硫化物)、CG-Si75(双-[γ-(三乙氧基硅)丙基]-二硫化物);乙烯基硅烷产品包括 CG-171(乙烯基三甲氧基硅烷)、CG-151(乙烯基三乙氧基硅烷)、CG-172(乙烯基三(β-甲氧基乙氧基)硅烷);原硅酸酯产品包括 CG-502(四乙氧基硅烷)、CG-Si40(聚硅酸乙酯-40)。 注 2:上述产品的产量、销量为合并报表层面的统计数据。以上销售金额为 不含税金额。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主要产品 2024 年 1-6 月平均 2023 年 1-6 月平均 变动幅度(%) 售价(元/吨) 售价(元/吨) 氨基硅烷产品 21,163.53 26,620.48 -20.50 环氧基硅烷产品 29,682.33 33,012.03 -10.09 含硫硅烷产品 16,745.60 19,864.44 -15.70 乙烯基硅烷产品 15,730.06 17,020.87 -7.58 原硅酸酯产品 11,941.08 12,916.73 -7.55 注: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主要原材料 2024 年 1-6 月采购均价较上 2024 年 4-6 月采购均价环比 年同期变动幅度(%) 变动幅度(%) 硅粉 -14.39 -11.14 氯丙烯 -1.48 -2.12 乙醇 -8.32 -5.63 烯丙基缩水甘油醚 -17.01 -1.12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 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6 日 [2024-08-17] (605399)晨光新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13元 每股净资产: 7.02254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9% 营业总收入: 5.77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4192.49万元 [2024-06-20] (605399)晨光新材:晨光新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7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10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6/26 - 2024/6/27 2024/6/27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 年 6 月 5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313,417,78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1,341,778 元(含税)。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 日 A股 2024/6/26 - 2024/6/27 2024/6/27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经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确认,江苏建丰投资有限公司、香港诺贝尔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皓景博瑞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外,公司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0.10 元;对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0 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公司账户,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 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 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09 元。 (3)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按照 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09 元。如果相关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4)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股东,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执行,本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9 元。 (5)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按税法规定自行缴纳,税前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10 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对于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5-86199510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9 日 [2024-06-08] (605399)晨光新材:晨光新材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6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公司2024-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 人会议于2024 年6 月7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 会秘书梁秋鸿先生主持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计 81 人,代表公司2024-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650,080份,占本员工持股计划已认购总份额的100%。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4-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持有人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 2024-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提高 本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的效率,根据《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2026 年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设立公司2024-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 会,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 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名,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 1,650,08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00%;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00%;弃权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 2024-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会议选举仲晋伟、管中华、徐海武为公司2024-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委员会委员。管理委员会选举仲晋伟为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公司2024-2026 年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1,650,08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00%;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00%;弃权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 2024-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4-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根据《江西晨光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2024-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4-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 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 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5、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7、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收回份额的归属; 8、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本员工持股计划法定锁定期及份额锁定期 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9、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0、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1、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上述授权自公司 2024-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1,650,08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00%;弃权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00%。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7 日 [2024-06-08] (605399)晨光新材:晨光新材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通过大宗交易转让股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5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通过大宗交易 转让股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股东资产规划需要,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晨丰投资”)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丁建峰先生、丁冰先生、梁秋鸿先生及丁洁女士合计转让公司股份数量 1,880,71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0%。 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实际控制人控制,本次转让股份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控制权内部结构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转让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 本次转让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转让计划概述 (一)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接到股东晨丰投资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向一致行动人转让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因资产规划需要,晨丰投资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丁建峰先生、丁冰先生、梁秋鸿先生及丁洁女士转让公司股份,且任意连续90日内不超过1,880,71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通过大宗交易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二、本次转让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2024年6月6日,晨丰投资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丁建峰先生、丁冰先生、梁秋鸿先生及丁洁女士合计转让公司股份数量1,880,71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0%。本次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占公司总 转让价格 转让数量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方式 转让时间 股本比例 (元/股) (股) (%) 湖口县晨丰投 资管理合伙企 丁建峰 大宗交易 2024-6-6 10.51 1,059,310 0.34 业(有限合 伙) 湖口县晨丰投 资管理合伙企 丁冰 大宗交易 2024-6-6 10.51 273,800 0.09 业(有限合 伙) 湖口县晨丰投 资管理合伙企 梁秋鸿 大宗交易 2024-6-6 10.51 273,800 0.09 业(有限合 伙) 湖口县晨丰投 资管理合伙企 丁洁 大宗交易 2024-6-6 10.51 273,800 0.09 业(有限合 伙) 合计 1,880,710 0.60 本次转让的受让方为转让方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东,此外,丁建峰先生、丁冰先生、丁洁女士、梁秋鸿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丁建峰与丁冰为父子关系,丁建峰与丁洁为父女关系,丁冰与丁洁为姐弟关系;梁秋鸿与丁洁为夫妻关系。本次转让方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本次转让系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 三、本次股份内部转让前后相关方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内部转让前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 变动前 变动后 变动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股) (%) (股) (%) 湖口县晨丰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 1,880,710 0.60 -1,880,710 0 0.00 (有限合伙) 丁建峰 3,518,900 1.12 1,059,310 4,578,210 1.46 丁冰 909,200 0.29 273,800 1,183,000 0.38 丁洁 909,200 0.29 273,800 1,183,000 0.38 梁秋鸿 909,200 0.29 273,800 1,183,000 0.38 江苏建丰投资有 限公司 100,443,325 32.05 0 100,443,325 32.05 香港诺贝尔高新 材料有限公司 92,407,915 29.48 0 92,407,915 29.48 合计 200,978,450 64.12 0 200,978,450 64.12 (二)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东结构如下表所 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丁建峰 56.33% 有限合伙人 2 丁冰 14.56% 普通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 3 丁洁 14.56% 有限合伙人 4 梁秋鸿 14.56% 有限合伙人 本次股份内部转让前后,转让主体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的股东结构保持不变。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内部股份转让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内部股份转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其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增持或减持,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转让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7 日 [2024-06-06] (605399)晨光新材:晨光新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4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6 月 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 8 号江 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00,140,45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3.857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丁建峰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00,118,650 99.9891 21,800 0.0109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00,118,650 99.9891 21,800 0.0109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00,118,650 99.9891 21,800 0.0109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00,118,650 99.9891 21,800 0.0109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00,116,050 99.9878 24,400 0.0122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00,118,650 99.9891 21,800 0.0109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00,116,050 99.9878 24,400 0.0122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00,116,050 99.9878 24,400 0.0122 0 0.0000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00,116,050 99.9878 24,400 0.0122 0 0.0000 10、 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产品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200,118,650 99.9891 21,800 0.0109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 数 (%) 5 《关于 2023 46,800 65.7303 24,400 34.2697 0 0.0000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 6 《 关 于 续 聘 49,400 69.3820 21,800 30.6180 0 0.0000 2024 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 7 《关于子公司 46,800 65.7303 24,400 34.2697 0 0.0000 2024 年度申 请综合授信额 度及预计担保 额度的议案》 8 《关于<公司 46,800 65.7303 24,400 34.2697 0 0.0000 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的 议案》 10 《关于部分募 49,400 69.3820 21,800 30.6180 0 0.0000 投项目延期及 调整产品方案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7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 5、议案 6、议案 7、议案 8、议案 10 对中小投资投票情况进行了单 独计票。 3、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听取《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李国平)》、《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林爱梅)》、《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王建国)》、《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熊进光)》、《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杨平华)》。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西问渠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杨、熊耀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6 日 [2024-05-31] (605399)晨光新材:晨光新材关于募投项目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3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7月8日《关于核准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3号)核准,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晨光新材”)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00万股,发行价格为13.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05,36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0,132,702.5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7月29日全部到账,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苏亚验[2020]14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进一步延伸产业链,丰富产品线,提高公司竞争力,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的议案》,同意投资建设“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布局,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819.94万元人民币(含原项目募集资金本金3,698.98万元及截至2022年1月25日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120.96万元)全部用于投入“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晨光新材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三、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的募投项目“年产2.3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中的“气凝胶”及其相关产品已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符合安全生产许可发证要求。近日,公司收到江西省应急管理厅换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公司本次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标志着募投项目取得关键阶段性进展。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生产许可证取得以后,该募投项目部分产品进入正式投产阶段,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业链上的产品品种,有利于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但产能爬坡及释放尚需一定的时间,且未来可能存在市场环境变化、项目实际效益与预计效益存在差异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30 日 [2024-05-18] (605399)晨光新材:晨光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2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 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5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13:00-14: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下简称“上证路演中心”)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5 月 20 日(星期一)至 05 月 24 日 (星期五)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邮箱 jiangxichenguang@cgsilane.com 进行提问。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晨光新材”)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 2024 年 04 月 27 日发布《晨光新材 2023 年年度报告》、《晨光新材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 年年度、2024 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现金分红等相关情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05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13:00-14:30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栏目举行“晨光新材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度、2024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及现金分红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5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13:00-14: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证路演中心”栏目,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丁冰先生 董事会秘书:梁秋鸿先生 财务总监:陆建平先生 独立董事:杨平华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冯依樊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05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13:00-14:30,通过 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5 月 20 日(星期一)至 05 月 24 日(星期五) 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jiangxichenguang@cgsilane.com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梁秋鸿 电话:025-86199510 邮箱:jiangxichenguang@cgsilan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17 日 [2024-05-11] (605399)晨光新材:晨光新材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通过大宗交易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0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通过大宗交易 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股东资产规划需要,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晨丰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丁建峰先生、丁冰先生、梁秋鸿先生及丁洁女士转让公司股份,且任意连 续 90 日内,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 1,880,71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实际控制人控制,本次转让股份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控制权内部结构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转让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 本次转让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接到股东晨丰投资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向一致行动人转让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转让主体的基本情况 当前持股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来源 湖口县晨丰投资 公司实际控制 管理合伙企业 1,880,710 0.60 其他方式取得 人控制的企业 (有限合伙) 注: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转让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一致致致致致致致致致 (%) 江苏建丰投资有限公司 100,443,325 32.05 丁建峰持有控股股东江苏建丰投 香港诺贝尔高新材料有限 资有限公司90%股权、持有香港 公司 92,407,915 29.48 诺贝尔高新材料有限公司96.31% 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 股权、持有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 企业(有限合伙) 1,880,710 0.6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6.33%合伙 丁建峰 3,518,900 1.12 份额,丁冰持有湖口县晨丰投资 丁冰 909,200 0.29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56% 梁秋鸿 909,200 0.29 合伙份额并担任湖口县晨丰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 务合伙人。丁洁持有湖口县晨丰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56%合伙份额。梁秋鸿持有湖 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14.56%合伙份额。丁建 丁洁 909,200 0.29 峰与丁冰为父子关系、丁建峰与 丁洁为父女关系,梁秋鸿是丁洁 的配偶。江苏建丰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诺贝尔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和 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丁建峰、丁冰、丁 洁及梁秋鸿属于一致行动人。 合计 200,978,450 64.12 - 本次转让主体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东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丁建峰 56.33% 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 2 丁冰 14.56% (执行事务合伙人) 3 丁洁 14.56% 有限合伙人 4 梁秋鸿 14.56% 有限合伙人 二、本次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占公司总 转让 转让数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方式 转让时间 股本比例 价格 量(股) (%) 自本公告 湖口县晨丰投 披露之日 丁建峰先生、丁 按市 资管理合伙企 起15个交 冰先生、丁洁女 大宗交易 场价 1,880,710 0.60 业(有限合 易日之后 士、梁秋鸿先生 格 伙) 的三个月 内 合计 1,880,710 0.60 本次转让的受让方为转让方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东,此外,丁建峰先生、丁冰先生、丁洁女士、梁秋鸿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丁建峰与丁冰为父子关系,丁建峰与丁洁为父女关系,丁冰与丁洁为姐弟关系;梁秋鸿与丁洁为夫妻关系。本次转让方湖口县晨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本次转让计划系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 三、本次股份内部转让前后相关方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内部转让前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 变动前 变动后 变动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 (股) (%) 湖口县晨丰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 减少不超过 1,880,710 0.60 0 0 (有限合伙) 1,880,710 丁建峰 3,518,900 1.12 丁冰 909,200 0.29 增加不超过 不超过 不超过 丁洁 909,200 0.29 1,880,710 8,127,210 2.60 梁秋鸿 909,200 0.29 江苏建丰投资有 限公司 100,443,325 32.05 0 100,443,325 32.05 香港诺贝尔高新 材 [2024-05-11] (605399)晨光新材:晨光新材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4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1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 2024 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江西证监局、江西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4 年江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全景财经”微信公众号,或下载“全景路演”APP 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周五)15:00-17:00。 届时公司董事会秘书梁秋鸿先生和财务总监陆建平先生将在线就公司 2023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0 日 [2024-04-27] (605399)晨光新材:晨光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9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6 月 5 日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 8 号江西晨光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6 月 5 日 至 2024 年 6 月 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5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 《关于子公司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 √ 度的议案》 8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 9 《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 1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产品方案的议案》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李国平)》、《独立董事 2023 年 度述职报告(林爱梅)》、《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王建国)》、《独立董事 2023 年度 述职报告(熊进光)》、《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杨平华)》。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5、议案 6、议案 7、议案 8、议案 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 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 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5399 晨光新材 2024/5/3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3、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 2024 年 6 月 3 日下午 16:00 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 1、2 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或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信函或邮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现场登记时间:本公司股东可于 2024 年 6 月 3 日 9:00-16:00 办理。 (三)现场登记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 8 号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与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 8 号 2 幢 8 楼 联系人:冯依樊 联系电话:025-86199510 邮箱:jiangxichenguang@cgsilane.com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6 月 5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 6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 7 《关于子公司 2024 年度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 度的议案》 8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9 《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 薪酬>的议案》 1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 调整产品方案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4-04-27] (605399)晨光新材:晨光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9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江西 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 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丁建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 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3 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2023年度税前薪酬(万元) 丁建峰 董事长 116.13 荆斌(离任) 董事 / 梁秋鸿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138.73 丁冰 董事、总经理 137.29 徐国伟 董事、副总经理 74.10 林爱梅(离任) 独立董事 3.33 熊进光 独立董事 5.00 王建国(离任) 独立董事 3.33 杨平华 独立董事 1.67 李国平 独立董事 1.67 丁洁 副总经理 114.89 刘国华 副总经理 88.55 陆建平 财务总监 55.2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李国平)》、《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 报告(林爱梅)》、《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王建国)》、《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熊进光)》、《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杨平华)》。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听取。 (十)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 cn)披露的《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 cn)披露的《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 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 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报告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 证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 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 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 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 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信用风险较低,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 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 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37)。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 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2024-04-27] (605399)晨光新材:2023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32元 每股净资产: 6.996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6% 营业总收入: 11.65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1亿元 [2024-04-27] (605399)晨光新材: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08元 每股净资产: 7.0563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7% 营业总收入: 2.7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564.67万元 [2024-04-27] (605399)晨光新材:晨光新材关于2023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3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行业 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化工》有关规定,将公司 2023 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售及收入实现情况 主要产品 2023 年产量 2023 年销量 2023 年销售金额 (吨) (吨) (万元) 氨基硅烷产品 8,442.06 8,035.75 20,208.79 环氧基硅烷产品 5,779.26 5,622.72 18,272.05 含硫硅烷产品 6,589.91 6,605.14 12,119.50 乙烯基硅烷产品 10,292.92 9,888.54 16,390.95 原硅酸酯产品 10,251.21 10,955.92 13,081.32 注 1:氨基硅烷产品包含 KH-550(γ-氨丙基三乙氧基硅烷)、CG-602(N- β-(氨乙基)-γ-氨丙基甲基二甲氧基硅烷)、KH-792(N-(β-氨乙基)-γ-氨 丙基三甲氧基硅烷)、CG-540(3-氨丙基三甲氧基硅烷);环氧基硅烷产品包括 KH-560(γ-(2,3-环氧丙氧)丙基三甲氧基硅烷);含硫硅烷产品包括 CG-Si69 (双-[γ-(三乙氧基硅)丙基]-四硫化物)、CG-Si75(双-[γ-(三乙氧基硅) 丙基]-二硫化物);乙烯基硅烷产品包括 CG-171(乙烯基三甲氧基硅烷)、CG-151 (乙烯基三乙氧基硅烷)、CG-172(乙烯基三(β-甲氧基乙氧基)硅烷);原 硅酸酯产品包括 CG-502(四乙氧基硅烷)、CG-Si40(聚硅酸乙酯-40)。 注 2:上述产品的产量、销量为合并报表层面的统计数据。以上销售金额为 不含税金额。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主要产品 2023 年平均售价 2022 年平均售价 变动幅度(%) (元/吨) (元/吨) 氨基硅烷产品 25,148.61 56,055.27 -55.14 环氧基硅烷产品 32,496.83 61,802.86 -47.42 含硫硅烷产品 18,348.60 27,346.25 -32.90 乙烯基硅烷产品 16,575.71 26,460.56 -37.36 原硅酸酯产品 11,939.95 19,662.17 -39.27 注: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2023 年平均采购价格 2022 年平均采购价格 变动幅度 主要原材料 (元/吨) (元/吨) (%) 硅粉 14,346.50 18,642.67 -23.04 氯丙烯 5,786.51 10,755.72 -46.20 乙醇 6,890.77 7,200.91 -4.31 烯丙基缩水甘油 醚 33,134.63 42,494.62 -22.03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4 月 26 日 [2024-04-27] (605399)晨光新材:晨光新材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2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行业 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化工》有关规定,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 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售及收入实现情况 主要产品 2024 年 1-3 月份 2024 年 1-3 月份销 2024 年 1-3 月份销 产量(吨) 量(吨) 售金额(万元) 氨基硅烷产品 1,799.16 2,001.46 4,388.97 环氧基硅烷产品 1,376.56 1,502.24 4,577.17 含硫硅烷产品 1,829.47 1,683.06 2,860.88 乙烯基硅烷产品 2,141.35 2,172.56 3,496.75 原硅酸酯产品 2,614.81 2,200.82 2,670.78 注 1:氨基硅烷产品包含 KH-550(γ-氨丙基三乙氧基硅烷)、CG-602(N- β-(氨乙基)-γ-氨丙基甲基二甲氧基硅烷)、KH-792(N-(β-氨乙基)-γ-氨 丙基三甲氧基硅烷)、CG-540(3-氨丙基三甲氧基硅烷);环氧基硅烷产品包括 KH-560(γ-(2,3-环氧丙氧)丙基三甲氧基硅烷);含硫硅烷产品包括 CG-Si69 (双-[γ-(三乙氧基硅)丙基]-四硫化物)、CG-Si75(双-[γ-(三乙氧基硅) 丙基]-二硫化物);乙烯基硅烷产品包括 CG-171(乙烯基三甲氧基硅烷)、CG-151 (乙烯基三乙氧基硅烷)、CG-172(乙烯基三(β-甲氧基乙氧基)硅烷);原 硅酸酯产品包括 CG-502(四乙氧基硅烷)、CG-Si40(聚硅酸乙酯-40)。 注 2:上述产品的产量、销量为合并报表层面的统计数据。以上销售金额为 不含税金额。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主要产品 2024 年 1-3 月平均 2023 年 1-3 月平均 变动幅度(%) 售价(元/吨) 售价(元/吨) 氨基硅烷产品 21,928.82 29,071.24 -24.57 环氧基硅烷产品 30,468.89 35,775.14 -14.83 含硫硅烷产品 16,998.10 20,489.17 -17.04 乙烯基硅烷产品 16,095.05 18,238.40 -11.75 原硅酸酯产品 12,135.37 15,125.93 -19.77 注: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2024 年 1-3 月平均采购 2023 年 1-3月平均采购 变动幅度 主要原材料 价格(元/吨) 价格(元/吨) (%) 硅粉 14,037.45 16,382.82 -14.32 氯丙烯 5,701.78 6,066.69 -6.01 乙醇 6,506.05 7,011.72 -7.21 烯丙基缩水甘油醚 30,392.44 37,442.66 -18.83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 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4 月 26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