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扬联众603825≈≈维赛特财经www.vsatsh.cn(更新:24.11.22) [2024-11-22] (603825)华扬联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4-063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苏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姜香蕊女士、上海华扬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扬企管”)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共计 44,000,000 股被 司法拍卖(其中华扬企管持有 19,000,000 股、姜香蕊持有 13,000,000 股、苏同 持有 12,000,000 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 38.65%,占 公司总股本的 17.3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司法拍卖股份均处于司法冻 结状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在本次网络拍卖中以人民币 468,072,000 元的价格竞买成功。 ●本次司法拍卖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3,838,0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94%;如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交割完成, 上述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9,838,0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7.5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本次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 为准。后续仍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 其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将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 10 时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 10 时在淘宝网岳麓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 平台拍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共计58,881,000 股。其中被执行人持有的公司股票 14,881,000 股经与申请执行人及法院协商沟通已撤回拍卖,本次司法拍卖股票竞买成交 44,000,000 股,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经查询淘宝网岳麓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公示的 《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本次司法拍卖竞买结果如下: “用户姓名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竞买号 Q6984 于2024/11/21 10:00:00 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400 万股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468,072,000(肆亿陆仟捌佰零柒万贰仟元)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二、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本次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后续仍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司法拍卖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3,838,0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94%;如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交割完成,上述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9,838,0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5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3、经公司核查确认,上述竞买人与公司及公司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核查,未发现上述竞买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存在一 致行动关系。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拍卖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及第二十二条:“(三)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执行的,参照适用本指引关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规定,但本指引第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受让比例、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除外。”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1 日 [2024-11-08] (603825)华扬联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4-062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二) 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的要求,本次会议通知 已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以书面文件的方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 9 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康洁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议 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 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信托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 1 年。同意该信托贷款由实际 控制人苏同先生及其配偶冯康洁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终信托贷款额度、 担保方式以贷款方实际审批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无偿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可 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7 日 [2024-10-31] (603825)华扬联众: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89元 每股净资产: 2.933757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69% 营业总收入: 18.01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25亿元 [2024-10-31] (603825)华扬联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4-061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的要求,本次会议通知 已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 14 时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五)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单琳女士主持。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2024-10-31] (603825)华扬联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4-060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的要求,本次会议通知 已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 10 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康洁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4 年第三季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4 年第三季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2024-10-19] (603825)华扬联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4-059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苏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姜香蕊女士、上海华扬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扬企管”)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共计 58,881,000 股将 被司法拍卖,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51.72%,占公司总股本的 23.24% 。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拟司法拍卖股份均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本次司法拍卖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3,838,0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4.94%。其中已质押及冻结股份 58,881,000 股将被司法拍卖,如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交割完成,上述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4,957,0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1.69%。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本次司法处置拍卖成功,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拍卖事项 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涉及竞拍、缴款、股 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 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通知,其收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 区人民法院《网拍时间告知书》,由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渤海国际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债务纠纷一案,现法院裁定拍(变)卖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 计公司股票 58,881,000 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拍卖的基本情况 1、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华扬企管、姜香蕊、苏同持有的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名称:华扬联众,证券代码:603825,证券类别:无限售流 通股)4400 万股股票(其中华扬企管持有 1900 万股、姜香蕊持有 1300 万股、 苏同持有 1200 万股);被执行人苏同持有的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名称:华扬联众,证券代码:603825,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1241.35 万股股票与 246.75 万股股票。 2、拍卖(变卖)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 10 时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 10 时 (延时的除外)。 3 、 拍 卖 平 台 : 淘 宝 网 岳 麓 区 人 民 法 院 司 法 拍 卖 平 台 ( 网 址 : http://sf.taobao.com/0731/01)。 4、具体内容详见法院公告媒体:淘宝网:http://sf.taobao.com/、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 二、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3,838,0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4.94 %。其中已质押及冻结股份58,881,000 股将被司法拍卖,如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交割完成,上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4,957,0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69%。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如本次司法处置拍卖成功,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上述拍卖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8 日 [2024-10-18] (603825)华扬联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4-058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二) 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的要求,本次会议通知 已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以书面文件的方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 9 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康洁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 4 年。同意该授信由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及其配偶冯 康洁女士、全资子公司上海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本次无偿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7 日 [2024-10-15] (603825)华扬联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4-057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冻结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苏同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6,389,1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21%,本次冻结股份数量为 52,147,367 股,占其持股数量的 78.55%,占公 司总股本的 20.58%;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姜香蕊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27,705,9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4%,本次冻结股份数量为 27,096,320 股,占其持股数量的 97.80%,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0%;上海华扬 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扬企管”)系公司控股股东苏同持股 100% 企业,华扬企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9,742,9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9%,本次冻结股份数量为 19,000,000 股,占其持股数量的 96.24%,占公司 总股本的 7.50%。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姜香蕊女士、华扬企 管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113,838,0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94%。本次股份冻结 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公司股份数量为 101,088,450 股,占 其持有股数的 88.80%,占公司总股本的 39.90%。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司法冻结通知,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占其所 占公司 冻结股 股东名称 冻结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份是否 冻结起始日 冻结到期日 冻结申请人 冻结原因 量(股) 比例 比例 为限售 股 渤海国际信 苏同 52,147,367 78.55% 20.58% 否 2024/10/11 2027/10/10 托股份有限 司法冻结 公司 渤海国际信 姜香蕊 27,096,320 97.80% 10.70% 否 2024/10/11 2027/10/10 托股份有限 司法冻结 公司 渤海国际信 华扬企管 19,000,000 96.24% 7.50% 否 2024/10/11 2027/10/10 托股份有限 司法冻结 公司 合计 98,243,687 86.30% 38.78% / / / / /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已收到部分股份冻结相关回执。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公司 (股) 数量(股) 持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苏同 66,389,131 26.21% 54,992,130 82.83% 21.71% 姜香蕊 27,705,970 10.94% 27,096,320 97.80% 10.70% 华扬企管 19,742,923 7.79% 19,000,000 96.24% 7.50% 合计 113,838,024 44.94% 101,088,450 88.80% 39.90% 注:上述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核实,本次部分股份被冻结事项是因 与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信托”)的债务纠纷,导致控股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本次被冻结的股份均为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质押给渤海信托的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 渤海信托的债务融资金额共计人民币 5.92 亿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近一 年内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除与渤海信托的债务纠纷外,控股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近一年内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冻结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4 日 [2024-09-28] (603825)华扬联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4-054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的要求,本次会议通知 已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 10 时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五)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单琳女士主持。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 800 万元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 [2024-09-28] (603825)华扬联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4-053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二) 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的要求,本次会议通知 已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以书面文件的方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 9 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康洁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 800 万元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 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 [2024-09-13] (603825)华扬联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4-052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 个交易日内(2024 年 9 月 10 日、2024 年 9 月 11 日、2024 年 9 月 12 日)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4 年 9 月 10 日、2024 年 9 月 11 日、 2024 年 9 月 12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客户提供互联网营销服务。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 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书面发函询问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或热点概念事项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4 年 9 月 10 日、2024 年 9 月 11 日、2024 年 9 月 12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 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2 日 [2024-09-06] (603825)华扬联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4-050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9 月 1 日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5 日 10 时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五)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单琳女士主持。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9 月 5 日 [2024-09-06] (603825)华扬联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4-049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9 月 1 日以书面文件的方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5 日 9 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康洁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 13,000 万元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 可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5 日 [2024-08-31] (603825)华扬联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4-043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 10 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康洁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4 年第二季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4 年第二季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5)。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 2,366 万元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 [2024-08-31] (603825)华扬联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4-046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上海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扬”)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上海华扬 向湖南财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1,400万元的保理融资贷款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上海华扬提供的担保余 额为人民币1,638万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上海华扬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 注意相关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扬向湖南财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 1,400 万元的保理融资贷款,融资方式为未来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融资期限不超过 1 年。该笔融资业务由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同 先生及其配偶冯康洁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与 湖南财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就该笔保理融资贷款签署相关保证担保合同。 公司已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4 年 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此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及担保最高限额均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被担保方及担保额度范围内,故无需就此次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 1661 弄 46 号 301 室-3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585258022G 法定代表人:李霞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摄影摄像服务(除冲扩),网络工程,商务咨询,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服装服饰、鞋帽、卫生用品、化妆品、日用百货、文具用品、珠宝首饰、家用电器、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照明灯具、电子元器件、数码产品、包装材料、机械设备、建材、摄影摄像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体育用品及器材、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家具、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母婴用品(除食品)、办公用品、家居用品、饲料及添加剂、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钟表、箱包、眼镜(除隐形眼镜)、汽车零部件、摩托车及零部件、仪器仪表、橡塑制品、通讯设备及相关产品、包装种子、花卉苗木、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汽车新车销售,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间接持有上海华扬 100%股权,上海华扬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上海华扬总资产为人民 币 66,257.95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60,143.37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6,114.58 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46,816.42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357.16 万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上海华扬总资产为人民币 60,419.70 万 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56,792.40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3,627.30 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4,172.60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487.28 万元。 截至目前,被担保对象上海华扬资信状况良好。被担保对象上海华扬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以下简称乙方):湖南财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主合同与保证范围: (1)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保理合同》及其相关附件、材料、申请书、通知书、协议和补充协议、各类凭证、签证以及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其他法律性文件。 (2)本保证担保的主债权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对乙方应当履行的保理融资款及保理费用的支付义务以及保理融资款对应的应收账款回购义务、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4、保证责任的承担:如果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未在约定的到期日或未按约定期限向乙方进行足额支付或履行其他约定义务的,或者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的其他约定的,乙方有权立即要求甲方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5、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3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及 2024 年 5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下同)为人民币 85,33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89.3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82,63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6.5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 [2024-08-31] (603825)华扬联众:2024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 -0.41元 每股净资产: 3.377219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78% 营业总收入: 14.1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03亿元 [2024-08-28] (603825)华扬联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4-042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二) 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的要求,本次会议通知 已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以书面文件的方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 10 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康洁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湖南财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 保理融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有 限公司、上海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向湖南财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共同申请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保理融资额度,融资方式为未来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 权保理,单笔融资期限不超过 1 年。同意其中公司开展该笔融资业务由实际控制 人苏同先生及其配偶冯康洁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全资子公司湖南华 扬联众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该笔融资业务由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及其配偶冯康洁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无偿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上述需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额度在公司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相关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相关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2024-08-14] (603825)华扬联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4-041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海南华扬世联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扬世联”)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华扬世联 向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迈科技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 授信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公司持有的华扬世联100%股权 质押给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迈科技支行为上述融资提供质押担保。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华扬世联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不含 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华扬世联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 注意相关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扬世联向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迈科技支行申请流动资金授信贷款人民币 5,000 万元,授信贷款期限不超过6 个月。该授信贷款由上市公司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及其配偶冯康洁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公司持有的海南华扬 世联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质押给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迈科技支行为上述融资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已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此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及担保最高限额均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被担保方及担保额度范围内,故无需就此次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海南华扬世联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保税区海口综合保税区联检大楼四楼 A120-60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W4QY1C 法定代表人:苏同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酒类经营;艺术品进出口;食品生产;乳制品生产;保税仓库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清真食品经营;食品销售;家禽屠宰;牲畜屠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供应链管理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检业务;艺术品代理;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电子产品销售;贸易经纪;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母婴用品销售; 日用百货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文具用品批发;箱包销售;皮革制品销售;钟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零售;鞋帽批发;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家具零配件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玩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居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新鲜蔬菜批发;鲜肉批发;鲜蛋批发;新鲜水果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鲜肉零售;鲜蛋零售;水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畜禽收购;农副产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华扬世联 100%股权,华扬世联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华扬世联总资产为人民 币 35,707.39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37,401.16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693.77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21,758.85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690.97 万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华扬世联总资产为人民币 32,698.08 万 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34,561.73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863.65 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75.36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69.88 万元。 截至目前,被担保对象华扬世联资信状况良好。被担保对象华扬世联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以下简称乙方):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迈科技支行 1、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主债权数额: (1)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据主合同(主合同系指主合同债务人华扬世联签订的编号为 A[海银澄科流]字[2024]年[001]号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下同)对主合同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 (2)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主债权即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金额为:(币种)人民币(大写金额)伍仟万元整。 (3)本条(2)款中“本金”指乙方对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债权本金,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应偿还的本外币借款本金、申请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金额、办理的票据贴现金额、办理的商票保贴金额、信用证开证金额、保函金额、办理的保理业务金额、其它或有债务金额等。 2、保证范围: (1)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税金、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2)当主合同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时,无论乙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3、保证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并得到甲方同意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二)质押合同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迈科技支行 1、质押担保的债权种类及主债权数额: (1)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据主合同对主合同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 (2)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主债权即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金额为:(币种)人民币(大写金额)伍仟万元整。 (3)本条(2)款中“本金”指乙方对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债权本金,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应偿还的本外币借款本金、申请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金额、办理的票据贴现金额、办理的商票保贴金额、信用证开证金额、保函金额、办理的保理业务金额、其它或有债务金额等。 2、质押担保的范围:本合同项下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质押财产和实现债权、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税金、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3、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 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或主合同双方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并得到甲方同意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该部分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4、质押财产和乙方质权: (1)甲方以持有的华扬世联 100%股权向乙方出质,乙方依法律法规及本合 同约定享有质权,出质,乙方依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享有质权,该质权效力及于出质权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产生的全部孳息等从权利及代位权等。 (2)如果出质权利包含法律限制流通物,甲方应当事先向乙方书面说明。如因甲方未予说明导致乙方在实现质权过程中遭受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 (3)上述出质权利中的权利凭证 ,甲方在质押期间不得挂失。上述权利凭 证兑现日期不得早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到期日。如上述权利凭证兑现日期早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到期日的,乙方可以在债务履行期满前兑现,用于提前清偿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付全部债务。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由于任何原因致使质押财产价值下降,甲方有义务采取乙方认可的补救措施以达到或恢复前述质押财产价值。 (5)乙方因任何原因放弃其享有的其他担保权利(不论该担保是由债务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变更前述担保权利的顺位或内容,造成乙方在上述担保权利项下的优先受偿权 丧失或减少时,甲方承诺在本合同项下对乙方承担的质押担保责任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 (6)质权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 5、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3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及 2024 年 5 [2024-07-31] (603825)华扬联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4-040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对方提出仲裁反请求申请并收到相关受理通知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仲裁反请求被申请人 ●涉案金额:本次仲裁反请求金额共计人民币 207,083,360.75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任何 与株洲北汽公司反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鉴于本次仲裁案件尚未结案,尚不能 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及时跟进事项进展,依据有关 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驷轩苑(北京)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驷轩苑(海南)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数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作为仲裁申请人于 2024 年年初对株洲北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北汽公司”)有关采购合同纠纷事项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株洲北汽公司返还款项人民币126,840,000 元及支付相关资金占用费用,并支付本案支出的律师费,承担本案 仲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收到《DG20240051 号 采购合同争议案仲裁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株洲北汽公司就本案证据提交问题,已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和 4 月 3 日 向仲裁委提出延期提交请求,因株洲北汽公司均未按仲裁委指定时间提交证据。 仲裁委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决定本案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开庭。在开庭审理当 天,仲裁委依流程审理了公司的本请求并要求双方补充证据,但因株洲北汽公司提交了答辩意见并称庭后有新证据提交,提出仲裁反请求但未缴纳仲裁费用,仲裁委要求株洲北汽公司庭后两周内提交相应证据和缴纳仲裁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任何与株洲北汽公司反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收到了本案代理律师转交的仲裁委发来的 《DG20240051 号采购合同争议案本请求变更受理通知及反请求受理通知》及株洲北汽公司提交的《仲裁反请求申请书》,株洲北汽公司的反请求已缴纳仲裁费。相关仲裁反请求主要内容如下: 反请求申请人:株洲北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反请求被申请人一: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反请求被申请人二:驷轩苑(北京)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反请求被申请人三:驷轩苑(海南)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反请求被申请人四:深圳数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上述反请求被申请人一至四合称为“反请求被申请人”。 仲裁反请求: 1、请求反请求被申请人共同向反请求申请人支付逾期违约金 6,105,880 元。 2、请求反请求被申请人共同向反请求申请人支付车辆仓储及代管费用20,337,388.5 元。 3、请求反请求被申请人共同向反请求申请人支付 BJ90 剩余车辆因二次包销所遭受的差价损失 180,640,092.25 元。 (以上第 1、2、3 项反请求金额共计:207,083,360.75 元) 4、仲裁费由反请求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21 年 6 月,公司与株洲北汽公司签订了《BJ90 车辆专营商采购合同》及 相关补充协议,2022 年 5 月 5 日,因公司迟延付款 5 日,株洲北汽公司单方面 解除了《BJ90 车辆专营商采购合同》并取消了我司对 BJ90 车型的专营权,时隔 近一年后,株洲北汽公司于 2023 年 4 月将剩余 BJ90 车辆包销给他人。在公司提 起仲裁请求后,株洲北汽公司向公司主张以前从未主张过的违约金、仓储、代管费用及二次包销差价损失。 三、本次仲裁事项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任何与株洲北汽公司反请求相关的证据材料。就株洲北汽公司的反请求,公司将收集证据证明株洲北汽公司的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并增加本请求的金额。 鉴于本次仲裁案件尚未结案,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及时跟进事项进展,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30 日 [2024-07-22] (603825)华扬联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短线交易及在窗口期买入公司股票的致歉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4-039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短线交易及在窗口期买入公司股票 的致歉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 收到公司监事单琳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短线交易及在窗口期买入公司股票的情 况说明及致歉函》,通过公司自查核实及上述函件获悉单琳女士于 2024 年 3 月 8 日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卖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上述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及在窗口期交易股票行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短线交易及在窗口期买入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单琳女士担任公司第五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单琳女士在任职公司监事后,于 2024 年 3 月 8 日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期间通过其名下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交易数量 成交价格 成交金额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交易方式 (股) (元/股) (元) 2024.3.8 买入 集中竞价 100 11.87 1,187.00 2024.3.13 卖出 集中竞价 100 12.40 1,240.00 2024.3.14 买入 集中竞价 100 11.76 1,176.00 2024.3.21 买入 集中竞价 300 11.63 3,489.00 2024.3.22 卖出 集中竞价 400 12.59 5,036.00 2024.3.26 买入 集中竞价 500 11.08 5,540.00 2024.3.27 买入 集中竞价 300 10.79 3,237.00 2024.3.27 买入 集中竞价 200 10.35 2,070.00 2024.3.29 买入 集中竞价 200 10.14 2,028.00 2024.4.2 买入 集中竞价 200 10.16 2,032.00 2024.4.2 买入 集中竞价 300 10.31 3,093.00 2024.4.3 买入 集中竞价 300 9.97 2,991.00 2024.4.10 买入 集中竞价 500 9.67 4,835.00 2024.4.12 买入 集中竞价 100 9.67 967.00 2024.4.15 买入 集中竞价 500 9.07 4,535.00 2024.4.16 买入 集中竞价 100 8.02 802.00 上述期间单琳女士合计买入公司股票数量为 3,700 股,合计买入金额为人民 币 37,982 元;合计卖出公司股票数量为 500 股,合计卖出金额为人民币 6,276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单琳女士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3,200 股。上述交易产生收益人民币 424 元(计算方法:收益=卖出交易金额-买入交易金额)。上述交易构 成了短线交易,且因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 故单琳女士上述交易中于 2024 年 4 月 2 日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买入公司股票处 于年度报告窗口期,构成在窗口期买入公司股票的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 本次短线交易及在窗口期买入股票的致歉声明 单琳女士对违规行为深表歉意并积极配合核查、主动纠正,单琳女士表示:本次窗口期交易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是本人根据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本人对本次短线交易及在窗口期买入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对本次违规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恳的道歉。本 人将加强学习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本人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获累计收益全部上交公司;对于本次在窗口期买入股票,本人承诺将在未来12个月内不进行减持。 三、 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如下: 1、单琳女士出具了《关于本人短线交易及在窗口期买入股票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经与单琳女士确认,本次交易公司股票是单琳女士根据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所获收益应归公司所有。本次单琳女士短线交易所获累计收益人民币 424 元已上交公司。 3、公司将进一步要求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强化对自身及亲属行为的监督,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2 日 [2024-07-13] (603825)华扬联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4-038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投资者电话及传真发生变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公司将启用新的投资者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此前使用的投资者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同步停用。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内容 变更前 变更后 投资者联系电话 010-65648122 010-85135025 传真 010-65648123 010-85135275 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官方网站、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变更事项,若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2 日 [2024-07-11] (603825)华扬联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4-036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二) 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的要求,本次会议通知 已于 2024 年 7 月 9 日以书面文件的方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 10 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康洁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 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有限 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 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 3 年。同意该授信由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苏同先 生及其配偶冯康洁女士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终担保方式以银行审批为准。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规 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上述需上市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额度在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相关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0 日 [2024-07-10] (603825)华扬联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4-035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形。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4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20 万元到-8,580 万元。 ●公司预计 2024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309 万元到-7,712 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20 万元到-8,580 万元,将出现亏损。 2、预计 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309 万元到-7,712 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18.7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456.41 万元。 (二)每股收益:-0.19 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本次业绩预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受行业整体景气度、消费结构变化等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及毛利较去年同期出现下滑,从而导致净利润亏损。公司正积极应对,适度提高毛利率高的业务收入占比,以应对市场的变化需求。 (二)公司搬迁到新注册地后,因贷款属地化管理原则,短期内公司贷款规模处于回调过程,导致营业规模恢复速度受到影响。预计下半年公司贷款规模会有显著改善,有效支持公司业绩改善。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9 日 [2024-06-28] (603825)华扬联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4-034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 个交易日内(2024 年 6 月 25 日、2024 年 6 月 26 日、2024 年 6 月 27 日)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4 年 6 月 25 日、2024 年 6 月 26 日、 2024 年 6 月 27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客户提供互联网营销服务。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 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书面发函询问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或热点概念事项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4 年 6 月 25 日、2024 年 6 月 26 日、2024 年 6 月 27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 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7 日 [2024-06-20] (603825)华扬联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4-033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两 个交易日内(2024 年 6 月 18 日、2024 年 6 月 19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4 年 6 月 18 日、2024 年 6 月 19 日)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客户提供互联网营销服务。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 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书面发函询问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或热点概念事项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4 年 6 月 18 日、2024 年 6 月 19 日)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 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9 日 [2024-06-07] (603825)华扬联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4-032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 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的要求,本次会议通知 已于 2024 年 6 月 5 日以书面文件的方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6 日 10 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康洁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湖南中盈梦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保理融资 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湖南中盈梦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 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保理融资额度,保理方式为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 理方式,期限不超过 2 年。同意该保理业务由上海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擅美广告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及其配偶冯康洁女士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无偿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万家丽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万家丽路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 1 年。同意该授信由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及其配偶冯康洁女士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无偿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6 日 [2024-05-21] (603825)华扬联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4-031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光华长安大厦 1 座 15 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4,074,24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5.028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冯康洁女士主持会议,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 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郭建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14,072,944 99.9988 1,300 0.0012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14,072,944 99.9988 1,300 0.0012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14,072,944 99.9988 1,300 0.0012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14,072,944 99.9988 1,300 0.0012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14,072,944 99.9988 1,300 0.0012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14,072,944 99.9988 1,300 0.0012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78,304 99.2761 1,300 0.7239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14,072,944 99.9988 1,300 0.0012 0 0.0000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14,072,944 99.9988 1,300 0.0012 0 0.0000 1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14,072,944 99.9988 1,300 0.0012 0 0.0000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14,072,944 99.9988 1,300 0.0012 0 0.0000 1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14,072,944 99.9988 1,300 0.0012 0 0.0000 1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14,072,944 99.9988 1,300 0.0012 0 0.0000 1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14,072,944 99.9988 1,300 0.0012 0 0.0000 1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14,072,944 99.9988 1,300 0.0012 0 0.0000 16 [2024-05-14] (603825)华扬联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4-030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5 月 21 日(星期二)下午 16:00-17:00 ●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5 月 14 日(星期二)至 05 月 20 日(星期一)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 者关系邮箱 investors@hylinkad.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 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04 月 30 日(星期二)发布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 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05 月 21 日下午 16:00- 17:00 举行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21日 下午 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总经理苏同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郭建军先生,独立董事张子君女士。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 2024 年 05 月 21 日下午 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 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5 月 14 日(星期二)至 05 月 20 日(星期一) 16:00 前 登 录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网 站 首 页 , 点 击 “ 提 问 预 征 集 ” 栏 目 (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investors@hylinkad.com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65648122 电子邮箱:investors@hylinkad.com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3 日 [2024-05-10] (603825)华扬联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4-028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 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扬联众”)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6,389,131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6.21%。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后,苏同先生的累计质押公 司股份数量为60,353,567股,占其持股数量的90.91%,占公司总股本的23.82%。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姜香蕊女士持有公司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 27,705,9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4%。本次部分股份质押 延期购回后,姜香蕊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 27,096,320 股,占其持股数量 的 97.80%,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0%。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姜香蕊女士、上海华 扬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扬企管”)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113,838,0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94%。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后,控 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 106,449,887 股,占其持有股 数的 93.51%,占公司总股本的 42.02%。 ●本次股份质押情况变动仅为前期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不涉及新增股份 质押、股份质押解除的情形。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 持有比例超过 8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姜香蕊女士分别于 2023 年 5 月 8 日、2023 年 6 月 26 日、2023 年 9 月 5 日、2023 年 1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21 日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进行了股票质押并办理了相关手 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 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关于控股股东的一 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质 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及 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分别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及其一致 行动人姜香蕊女士对前期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基本情况 是否 本次股份质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股东 为控 押延期购回 为限 补充 质押起始日 原质押到期 延期后质押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名称 股股 股数(股) 售股 质押 日 到期日 比例 比例 用途 东 渤海国际 偿还债 14,881,000 否 否 2023/05/08 2024/05/08 2025/05/09 信托股份 22.41% 5.87% 务 有限公司 渤海国际 偿还债 苏同 是 9,889,241 否 否 2023/09/05 2024/09/05 2025/09/05 信托股份 14.90% 3.90% 务 有限公司 渤海国际 补充流 15,377,126 否 否 2023/12/21 2024/12/21 2025/12/21 信托股份 23.16% 6.07% 动资金 有限公司 渤海国际 偿还债 3,649,700 否 否 2023/06/26 2024/06/26 2025/06/26 信托股份 13.17% 1.44% 务 控股 有限公司 姜香 股东 渤海国际 偿还债 蕊 的一 2,446,620 否 否 2023/11/01 2024/11/01 2025/11/01 信托股份 8.83% 0.97% 务 致行 有限公司 动人 渤海国际 补充流 8,000,000 否 否 2023/12/21 2024/12/21 2025/12/21 信托股份 28.87% 3.16% 动资金 有限公司 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主要系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及其一 致行动人姜香蕊女士根据其资金的安排,与相关质权人沟通协商后进行的延期。 苏同先生及姜香蕊女士资信状况良好,有足够风险控制能力,质押风险可控,具 备履约能力。 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 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股份质 已质 未质 持股比 押延期购回 本次股份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 押股 押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延期购回后累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中 份中 未质押股 份中 例 前累计质押 计质押数量 比例 比例 份中限售 数量 限售股 冻结 股份数量 冻结 份数量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苏同 66,389,131 26.21% 60,353,567 60,353,567 90.91% 23.82% 0 0 0 0 姜香蕊 27,705,970 10.94% 27,096,320 27,096,320 97.80% 10.70% 0 0 0 0 华扬企管 19,742,923 7.79% 19,000,000 19,000,000 96.24% 7.50% 0 0 0 0 合计 113,838,024 44.94% 106,449,887 106,449,887 93.51% 42.02% 0 0 0 0 注:上述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 [2024-05-10] (603825)华扬联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4-029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的要求,本次会议通知 已于 2024 年 5 月 8 日以书面文件的方式发出。 (三)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9 日 10 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五)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康洁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议 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本次信托贷款期间信托贷款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 31,400 万元,贷款可分期发放,各期贷款期限均不超过 1 年。同意该信托贷款由实际控制人苏同先生及其配偶冯康洁女士、及一致行动人姜香蕊女士、上海华扬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以公司、第三方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 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最终信托贷款额度、担保方式以贷款方实际审批为准;同意公司签署编号为 bitc2024(lr)-1666 号的《信托贷款合同》,编号为 bitc2024(or)-1670 号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400 万元的信托贷款。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现同意公司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对其信托贷款余 额 1,609.75 万元进行贷款展期,展期期限为半年,至 2024 年 11 月 13 日止。最 终信托贷款展期额度、期限、担保方式及其他相关事项以贷款方实际审批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无偿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9 日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所提供的信息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维赛特财经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 担任何责任。 2、在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 的股票没有利害关系,本机构、本人分析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维赛 特财经不对因据此操作产生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